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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5    浏览量:1300     分享:

 

关于申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

 

“西部项目”分为2类:

 

(一)面上项目

 

   立足于选派西部急需专业及人才,以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促进西部地区教学、科研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不受限制。

 

(二)地方子项目

 

  此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门针对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相关二级学科也可申报)定向搭建的访学平台,一年大概5个左右的指标,获批率高,合作院校为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以上两个学科的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子项目”

 

二、学科专业及留学期限

 

(一)“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二)本年度“西部项目”留学期限均为12个月,拟通过面上项目出国访学的人员,请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三)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及陕西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

 

(六)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申请时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来我校工作满1年,且教学工作量饱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

 

曾经享受国家、学校资助出国留学、进修的人员,此次原则上不再推荐;对于正在校内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专任教师,此次推荐暂不考虑;对于担任相关行政职务(处级或副处级)的人员,此次暂不推荐。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任务要求,在“十三五”期间我校将选派15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访学或进修。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十三五”专任教师队伍进修培训目标,结合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择优推荐1-2人,设有博士点学科的学院至少推荐2名,其他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

 

五、选派办法及流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选派工作流程

 

 
 

121-325

 
 
 

个人申请并提交材料,学院(部)推荐

 
 
 

325-41

 
 
 

校内评审(选拔),确定推荐人选

 
 
 

41-9

 
 
 

个人网上报名(apply.csc.edu.cn),下载、打印、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410-14

 
 
 

上报省教育厅

 
 
 

4月底-7

 
 
 

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材料审核、面试。

 
 
 

8

 
 
 

确定录取名单及培训安排

 
 
 

9月起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10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网上办理派出手续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校内申请阶段(121-325日)

 

校内申请阶段须同时提供以下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2.《西安科技大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表》(1份);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二)网上填报阶段(41-9日)

 

详情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772

 

(三)上报省上阶段(410-14日)

 

请获准推荐申报西部项目的人员于410日前向人事处博管办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5.申请以成班项目派出的“双肩挑”申请人推选单位重点推荐函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10.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七、几点要求

 

(一)“西部项目”目前是我校主要的公派出国进修渠道,请各学院(部)重视推荐选派工作,请被推荐人珍惜选派机会,多方充分沟通和协商,调整好工作、学习和生活安排,确保顺利派出。

 

(二)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两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出国留学是是提高教师国际化背景的重要方式,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和派出工作,同时选派青年教师出国选派情况将纳入各学院(部)年终考核。

 

(四)请各学院(部)认真落实推荐人选,不能影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访问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蔡雨庭 严锴    联系电话:83856395

 

电子邮箱:365255776@qq.com

 

 

附件:

 

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3.西安科技大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表

 

4.《单位推荐意见表》模版

 

关于申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7112